福建:厦门消防创新构建覆盖城乡消防安全执法体系,为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强化消防安全基层监管工作,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积极推进,实现乡镇街道赋权全覆盖,并与14个公安派出所签订消防执法委托协议书,着力创新构建覆盖城乡消防安全执法体系。
重心下移,简政放权。厦门支队提请市政府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作为加强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研讨,深度谋划。各区党委政府、消防部门走访公检法部门,论证赋权执法事项合法性、可行性,根据城乡现行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现状,召开专题研讨会,明确经费保障,推进落实基层赋权执法工作事宜。基层单位对赋权执法工作普遍存在思想顾虑、畏难情绪、定位不清等问题,支队明确具体的消防执法责任主体及委托执法事项权限,并制定《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和流程,推动各区党委政府、消防部门有目标、有依据、有内容地对基层开展委托行政处罚事项。
双管齐下,精准赋权。消防部门面向各乡镇、街道梳理宣贯消防赋权具体事项、法律法规依据、消防执法力量组成、处罚依据及执法流程等内容,并积极沟通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切实推动职能转变与管理创新,截至目前,全市45个镇街全部与消防部门签订了《赋权执法协议》。根据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消防部门在全省率先与14个公安派出所签订消防执法委托协议书,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融入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2022年,公安部门检查单位7.8万家,督改隐患4万处,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29件。
三项机制,规范执法。消防部门建立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核机制,采取跟班作业、集中学习考核等方式,组织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切实增强能力和水平。消防部门督促受委托执法单位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加大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5+3”必查,督促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并按照委托权限依法查处。对超出权限的行为,移交区消防救援大队或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处理。受委托执法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存档相关视频资料备查,消防部门对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执法程序合法性、行政执法文书应用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确保执法规范,确保赋权执法“放得下、管得好、有监督”。